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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三)着力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状况,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助残主题日活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状况是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外部条件。通过主题日活动的开展,在社区热情号召广大公众帮助更多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服务;在学校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大力开展红领巾助残、手拉手、牵手同行等志愿助残活动,积极培育广大青少年志愿助残意识和良好品德;在无障碍环境方面广泛宣传公共交通、居家生活、信息交流等无障碍知识,使广大公众充分了解无障碍对于残疾人生产生活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无障碍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在全社会积极普及志愿助残知识,大力宣传志愿助残感人事迹,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大局。要主动协调并接受当地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有效组织开展主题日活动,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主题日活动积极纳入志愿服务大局,积极整合各部门志愿服务资源;要把主题日活动与“创先争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标测评体系。

  (二)贯彻文件精神,落实会议要求。要借助开展主题日活动的契机,进一步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文明办等8部委《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目前尚未出台贯彻中央8部委《意见》和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意见的地方,要列出明确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并在2011年年底前出台本省实施意见并召开志愿助残工作会议。

  (三)总结“十一五”经验,部署“十二五”工作。要在组织安排主题日活动的同时,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志愿助残工作经验,特别是在招募注册、教育培训、服务对接、激励监督等方面的有益做法,客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任务目标和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的精神,科学部署“十二五”志愿助残工作,认真做好试点及推广工作,积极塑造可信可学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在不断总结推广大型活动、赛事志愿助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日常化、基层化、规范化方面狠下功夫,出真招实招,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持久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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