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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761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利宝〔2011〕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3.5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4.7亿元人民币。
二、
批准你公司根据董事会相关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第3.1条和第3.2条、在公司章程第七章中增加第7.7条财务负责人职责及第7.8条总精算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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