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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法制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作出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上下级机关之间,机关内部行政复议机构与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加大案件反馈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5、完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公文运转、信访举报、保卫保密、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建立新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使行政运转更加顺畅、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实施步骤与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由法规司、办公厅、价格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组成,法规司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会议,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委机关各司局和直属联系单位要指定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也要根据本规划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对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2011年6月底前要将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组成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备案,并建立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并评选表彰全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督导,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按照全系统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一级验收一级,认真做好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对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全国发展改革系统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力戒形式主义。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亲历亲为,及时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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