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丰富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旅游产品体系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短缺,旅游产品数量仍显不足。我国农村地区集聚了约70%的旅游资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空间、潜力巨大。大力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不仅能提供传统的观光产品,而且能提供更多的集观光、度假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品。对丰富我国旅游产品体系,提高我国旅游业总体接待能力,满足人们日益扩大的旅游消费需求,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国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方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强服务,不断丰富和拓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功能和文化内涵,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是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提升发展的有效途径,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科学规划统筹发展为前提。要坚持规划先行,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引导适宜发展的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避免盲目发展。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相统一,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根本。要坚持以农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绝不能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支持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薄弱、创业资金不足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现实问题,提升农民就业增收能力。
三是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紧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开发休闲旅游产品,突出生态特色,增加科技和文化内涵,变资源优势、文化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使其成为具有高文化品位、高知识化、高附加值的产业。
(三)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