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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务公开的目录
  (一)局党组党务公开的目录: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文化遗产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部署、规划、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以及落实情况。
  2.工作规则和党组成员分工,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3.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决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和干部监督及执行等情况。
  5.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二)直属机关党委党务公开的目录:
  1.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党员教育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等情况。
  5.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制度和规定;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等情况。
  (三)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务公开的目录:
  1.本单位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和重点工作,以及落实完成等情况。
  2.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职责和分工。
  3.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开展创先争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证等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6.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等情况。
  7.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涉及党组党务公开的事项由党组书记审批;涉及直属机关党委党务公开的事项由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审批;涉及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务公开的事项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审批。
  (二)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按照以上规定的目录,除需要上级审批的以外,应在30天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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