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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相关活动,并以省(区、市)为单位推荐相关人员和参赛作品。

  (三)卫生部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具体承担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鼓励社区卫生工作者、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将其作为社区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社区卫生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

  (二)加强宣传,多方参与。卫生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和社区卫生工作的宣传。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讲比赛初赛的评审,增进了解,形成人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及时总结。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认真组织相关活动,并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本年度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报我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卫生部妇社司联系人:周巍、刘利群

  联系电话:010-68792320、68792315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联系人:丁小燕、黄占山、郭艾莉

  联系电话:010-52057977转310、307

  传真号码:010-52057966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科研楼334房间,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收。信封上注明“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chs_ztx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附件:

  1. 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2. 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3. 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1:
  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2011年6-8月,初赛。由各省(区、市)社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初赛后每省(区、市)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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