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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及各系列《评审条件量化打分标准》的通知

                             9-11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掌握本职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处(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
                             8分以下
  3、外语水平(共10分)
  (1)、参加本年度外语考试的人员,外语成绩及格以上者将其实际得分除以10,再计入总分。
  (2)、因有译著或其它外语作品而免试的人员,符合文件规定基本字数给6分。多余部分外泽汉每7000字加计1分,中译外每5000字加计1分;基本分与加分之和不超过10分。
  三、工作业绩(共35分)
  参照参评人员在平时任期考核中工作成绩的得分,并结合以下条件打分:
  (1)、具有获国家或部委奖励的科研成果,是完成国家或部委重大课题的主要人或主要参加者;或有大量高质量研究成果
                             28-35分
  (2)、具有获本单位或司局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是完成本单位或司局级重要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者;或有较多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1-27分
  (3)、取得过一些具有相当水平的研究成果,是完成本处(室)主要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者;或有相当数量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20分以下

           评审条件量化打分标准(副译审)

  一、基本条件(共10分)
  1.学历(共5分)
  (1)、博士及以上学历者         4分
  (2)、硕士研究生毕业          3分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     2分
  (4)、大学本科毕业           1分
  (5)、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如再专业学习或进修(不分国内、外)一年或一年以上者,每年加0.5分。总分不超过5分。
  2、专业年限(共5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起计3分:
  (1)、本科毕业以后,从事专业工作十年。
  (2)、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班、双学士学位毕业以后,从事专业工作八年。
  (3)、博士毕业以后,从事专业工作二年。
  满3年以后每一年加0.1分,总分不超过5分。
  二、专业水平评价(共50分)
  1、学识水平和业务研究(共25分)
  参照参评人员平时任期考核中本岗知识政策水平的得分及论文答辩评价,并按以下条件打分: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和广博的业务知识;对重大专业问题发表过自己重要见解,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动态和趋势,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贯彻和灵活运用。在国际国内发表过高水平的著述;有业务论文、学术报告在国际国内高级学术会议或专业会议上宣读或印发
                             20-25分
  (2)有较系统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和较广的业务知识;对专业问题有独到见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动态和趋势,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并在贯彻中解决疑难问题。在省部级刊物或系统内刊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著述;有业务论文、学术报告在部内或系统内有关会议上宣读或印发
                             15-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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