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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及各系列《评审条件量化打分标准》的通知

  (3)、基本掌握本职工作的专业理论和一定知识;对专业问题能提出有意义的见解,知晓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情况,了解本专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在贯彻中解决一般性问题,在本单位刊物或学术、专业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业务文章
                             14分以下
  2、业务能力(共15分)
  参照参评人员平时任期考核中独立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决策能力四个方面的得分,并按以下条件打分:
  (1)、有丰富的本职工作经验、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职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技能,能负责承担重大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很强的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2-15分
  (2)、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好地掌握了本职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技能,能负责承担本单位较重要的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能力
                             9-11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掌握本职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处(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
                             8分以下
  3、外语水平(共10分)
  (1)、参加本年度外语考试的人员,外语成绩及格以上者将其实际得分除以10,再计入总分。
  (2)、因有译著或其它外语作品而免试的人员,符合文件规定基本字数给6分。多余部分外译汉每7000字加计1分,中译外每5000字加计1分;基本分与加分之和不超过10分。
  三、工作业绩(共40分)
  参照参评人员在平时任期考核中工作成绩的得分,并结合以下条件打分:
  (1)、具有重大的技术业务成果,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国家或部委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32-40分
  (2)具有较大的业务成果,为公司创汇、成交等本岗位技术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出了一定成绩,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受部有关司或公司总部奖励或表扬者
                             24-31分
  (3)能较好地完成业务任务,有一些经济效益,为本处(室)完成有关指标做了一些工作者
                             23分以下

           评审条件量化打分标准(研究员)

  一、基本条件(共10分)
  1、学历(共5分)
  (1)、博士及以上学历者       4分
  (2)、硕士研究生毕业        3分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   2分
  (4)、大学本科毕业         1分
  (5)、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如再专业学习或进修(不分国内、外)一年或一年以上者,每一年加0.5分。总分不超过5分。
  2、专业年限(共5分)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员五年计3分。
  满3分以后每一年加0.1分,总分不超过5分。
  二、专业水平评价(共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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