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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46号――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0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太湖流域范围内的浙江、江苏两省(不包括上海市),水质考核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的达标比例分别为66.7%、75%,氨氮(或总氮)的达标比例分别为50%、62.5%,总磷的达标比例分别为100%、75%。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总体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十一五”成为“九五”以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一是规划项目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十一五”规划的项目完成率比“十五”提高了22.8个百分点,是“九五”以来的三个五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项目完成率最高的。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绩突出。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重点流域范围内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9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796万立方米/日,分别是“十五”末的3.8倍、2.2倍,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三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2005年相比,2010年重点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05年的24.4%上升为44.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25.8%,高锰酸盐指数的年均值下降了35.9%。四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到2010年年底,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了15.3%,完成规划确定减排任务的1.3倍。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依然面临严峻挑战。第一,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区域性和结构性污染日渐突出,迫切需要从流域水环境保护角度对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提出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宏观管理政策建议。二是虽然重点流域内工业源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依然有待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水平和管网配套有待进一步加强,量大面广的农业源污染已成为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统筹安排。三是流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部分区域污染依然严重,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改善。四是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要开展综合整治,治污成本将不断增加。

  “十二五”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五年。为总结好“十一五”、谋划好“十二五”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经验教训,为“十二五”工作提供借鉴;同时,要以水质改善为核心,抓紧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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