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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注:1.考察民族药房、民族成药房、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调剂室面积是否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可参考病人取药等候时间是否过长,调配是否及时,每日调配工作量是否过大等来进行判定。
  2.煎药人员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是指经过中医药管理部门、学术团体或医院等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
  3.质量控制、监测工作是指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4.布局合理是指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5.2009年4月份之前购买的煎药机可以达不到二煎、先煎后下要求。
  6.除藏、蒙、维外,其他民族药事管理按照中药房标准检查。

  六、民族医护理(1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民族医护理工作。(65分)

6.1.1有贯彻落实《指南(试行)》的计划和措施(可体现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相关材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相关计划和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

10

6.1.2明确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护理管理人员的职责。

查阅相关材料。

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扣5分;主管院长(专职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职责不明确,每人扣1.5分。

10

6.1.3病区实有床位数与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4。

实地考核,并检查近3个月护理人员排班表。

病区床位数与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低于1:0.4,不得分。

10

6.1.4制定护理人员民族医培训计划并落实。

查阅培训计划并抽查中级、初级护士技术档案各3份。

未制定培训计划或培训计划未体现民族医为主,不得分;培训计划未落实或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面,每份技术档案扣3分。

15

6.1.5积极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和操作,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

抽查2个科室,查阅相关材料并现场考察。

未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和操作,不得分;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目少于2项,每科扣5分。

10

6.1.6开展民族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查阅近2年相关材料。

未进行民族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不得分;工作不到位,记录不全面,酌情扣分(最少扣2分,最多扣7分)。

1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2.积极开展民族医药特色护理。(20分)

6.2.1实施民族医护理常规并积极开展专科(专病)民族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抽查2个病区,每个病区抽查3个病种,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察、访谈患者。

无常规、未实施民族医护理常规或未开展专科(专病)民族医特色护理,每个病种扣3分;未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每个病区扣3分。

20

6.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民族医护理常规和民族医护理基本操作,能够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35分)

6.3.1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民族医护理常规。

抽查3名护士现场考核(含1名护士长,原则上每个病区1人,共3个病区)

每人不掌握,扣5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最多扣4分)。

15

6.3.2护士掌握民族医护理基本操作。

按照护理操作百分制打分表进行打分,每项操作得分大于90分但小于95分,扣1分;大于85分但小于90分,扣2分;大于80分但小于85分,扣3分;低于80分,扣4分。

10

6.3.3护士能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每人不掌握,扣4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最多扣3分)。

10


  注:无民族医护理的民族医医院,按照中医护理标准检查。

  七、民族医药文化建设(1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7.1.参照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10分)

查阅贯彻落实文件的会议记录及实施方案。

无相关会议记录,不得分;未制定实施方案,扣5分。

10

7.2医院宗旨等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民族医药文化。(30分)

7.2.1医院宗旨充分体现民族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

查阅相关材料并现场考察。

无医院宗旨或未体现,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5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酌情扣分。

10

7.2.2医院发展战略体现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提供民族医药服务的总体定位。

无发展战略或未体现,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5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酌情扣分。

10

7.2.3院训体现民族医医院的宗旨。

无院训或未体现,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5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酌情扣分。

10

7.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民族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40分)

7.3.1医院员工诊疗行为规范,体现民族医药理念和思维。

现场考核3名医师。

诊疗行为不规范,每人扣2分;诊疗行为未体现民族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运用,每人扣2分。

10

7.3.2医院员工言语仪表规范。

现场考核3名员工(含1名窗口服务人员,1名医技人员,1名门诊服务台人员)。

医院员工言语仪表不规范,每人扣4分。

10

7.3.3具有体现民族医药文化的特定礼仪。

查阅相关材料。

无特定礼仪,不得分。

10

7.3.4制定体现民族医医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并开展培训。

查阅相关材料。

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不得分;未体现民族医医院特点,扣5分;未开展培训,扣5分。

1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7.4.建筑风格、内部装饰、医院标识、庭院等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体现民族医药文化。(50分)

7.4.1庭院建设体现民族医药文化。

实地考察。

庭院建设未体现民族医药文化,扣10分。

10

7.4.2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民族医药知识,并与所在科室的民族医药特色相结合。

未宣传民族医药知识,每个区域扣10分;部分有或未与科室民族医药特色相结合,酌情扣分。

30

7.4.3民族药候药区宣传民族医药相关知识。

未宣传民族医药知识,扣10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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