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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是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参与整合和统筹的各专项资金管理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管理主体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切实形成有效合力。

  四是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充分调动林业、农业、水利、扶贫、金融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三、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范围

  2011年,中央财政整合和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十项资金,用于扶持木本油料优质种苗培育、基地建设(新造、抚育和低产林改造)、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龙头企业种植加工以及金融支持等环节。

  地方资金整合和统筹范围,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需求确定。

  四、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对木本油料主产区,且整合积极性高、措施有力的省(区、市)予以倾斜支持。一是在分配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六项资金时,明确有关省(区、市)用于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资金数额。二是鼓励有关省(区、市),分别整合和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和统

  筹本地区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进一步扩大整合和统筹资金的规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把来自其他渠道的性质相近、用途相似的资金纳入整合和统筹范围,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二)以产业规划为依据,编制整合和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省(区、市)要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支持内容、实施步骤、资金安排、时间计划、保障措施等。各有关省(区、市)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省级工作实施方案及报送时间,将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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