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发展中心 惠陈隆 电话:(010)87182616(传真)
2.青岛市体育局
栾述伦 电话:(0532)81977055(传真)
同时请从本次体育节活动的官方网站youth.sports.qq.com下载报名表的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本次活动组委会邮箱:youthsport@vip.qq.com。
(二) 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6月30日
十四、报到日期、地点与要求
(一)报到日期
组委会相关人员、仲裁主任、裁判长于7月22日报到;仲裁、裁判员于7月25日报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7月26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和行车路线另行通知。
(三)报到要求
报到时各单位必须向大会提交参赛人员的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的学籍证明(当地所在教育部门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参赛的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命名批复文件(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能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六、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活动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七、其他
各代表团自备两面2米×3米队旗,印有“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代表队”字样,颜色不限。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组委会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日程安排
7月27日
上午 开幕式
论坛
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
下午 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
7月28日
上午 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
跳绳比赛
踢毽比赛
下午 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
跳绳比赛
踢毽比赛
7月29日
上午 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
下午 阳光接力跑比赛
7月30日
上午 五人制足球比赛决赛
三人制篮球比赛决赛
下午 校园定向比赛
晚上 闭幕晚会暨颁奖仪式
注: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和交流活动等将分批次进行;并设立不同的体验区,以方便同学们参与。
附件3: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规程(一)至(六)
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规程(一)
一、竞赛项目
五人制足球比赛(初中男子组)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全国青少年 “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每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可报1队,其中运动员7人,教练员1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校初中学生。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运动员必须经当地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一经报名,均不得更换队员。
(二)比赛以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进行报名,以分阶段与组别进行。
1.第一阶段分8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积分排名第一的队伍出线。
2.将进入第二阶段的8支队伍分为两组,采取抽签对抗的方式进行8场比赛。胜者比赛决出1-4名,负者比赛决出5-8名。
(三)比赛时间毛时30分钟,上下半场各为15分钟。所有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遇平局将采用互罚点球方式分出胜负。决赛和半决赛出现平局时加时10分钟 (上下半场各5分钟,中间不休息),采用“金球方式”决出胜负。仍无法决出胜负的采用点球决胜。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遵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特殊要求,以竞赛规程为准。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及执行本次体育节纪律规定。
(三)比赛场地:场地长度为25米-45米,宽度为15米-25米。球门高度为2米,宽度为3米。场地地面材料为草地或合成材料。
(四)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暂停须在成死球时,队员此间不得替换。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比赛用球为国际标准4号球;球的气压不得超过0.6个大气压力。
(五)每场比赛赛前报名单上运动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多于7人;上场队员为5名,其中1名必须是守门员。某队场上队员少于3名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以5:0获胜(若当时比分大于此,则以即时比分为准)。比赛中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内先下后上,不需要通知裁判员。替换守门员时也是如此。
(六)队员装备:只允许穿布质胶钉或布质平底足球鞋。
(七)犯规与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11人制竞赛规则规定的之外,还包括铲对方脚下球和不适当的冲撞对方。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的比赛(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的紧身裤颜色须与比赛短裤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穿足球袜、带护腿板;比赛装备全队必须一致,违者不得上场。
(十)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有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一)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比赛资格。
(十二)守门员发出球后,可以用手以外的身体其他部位、在场地的任何区域触及或控制同伴的传球。
(十三)守门员直接用手将球送入对方球门不算得分。
(十四)不设累计犯规和大点球。
(十五)定位球应在4秒钟之内发出(不包括点球),当防守队员退出规定距离后,裁判员开始读秒计时。
(十六)当比赛成死球时,对于发球一方,故意不捡球而延误发球的队员予以警告。
(十七)点球决胜时,所有符合资格的队员均可以参加(替补队员),但双方人数要对等,首回合踢满5次。
(十八)中圈开球和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