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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13号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13号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的通知
(1997年11月7日 司办发[1997]16号)


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部党组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其中对严格控制会议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半年来,各司局按照规定控制会议,缩小规模、节省开支、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会议仍然偏多,会议经费十分紧张。今年还有一个多月,如不严格控制会议,将会突破年初会议经费计划。为此,遵照部领导意见,重申以下规定。
  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今年不开的会议就暂时不要安排。非开不可的会议尽量缩小规模、缩短会期。能够用电话会议解决问题的,就不要集中人员开会。
  二、年底前各司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经办公厅审核,通盘安排,并报经主管部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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