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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优化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层次,我局今年将举办两期央企总会计师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司局级领导专题培训班,采取名家授课、小班教学的模式,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视同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会计人员退休后不再从事会计工作,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考核合格后,继续教育记录将由培训单位上传到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会计人员可通过国管局网站查询注册信息。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四)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国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63096439 电子邮箱: kjc@ggj.gov.cn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

  2.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3.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

  第一期7月12日-7月14日(企业类)
  专  题: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与会计职能的转变
  经济金融形势及政策
  企业价值创造的信息系统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其评价
  培训地点:十三陵北京石油阳光会议中心
  第二期7月20日-7月22日(企业类)
  专  题:创新思维与国学智慧
  经济增加值考核与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制度与财务控制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三期7月25日-7月27日(企业类)
  专  题: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战略性成本控制与现金流管理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框架与实施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四期7月27日-7月29日(企业类)
  专  题:十二五规划财税政策解读
  基于新税法的税务安排及税务风险管理
  增值税及营业税新政策解读及在经营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相关内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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