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犯人的监舍、浴室、医院门窗,应装置安全防护设备,不安装窗帘杆。
关于加强直属、联营劳改煤矿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补充规定
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在《
司法部直属、联营劳改煤矿基本建设施工管理的几项规定》中已有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必须加强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现补充规定如下。
一、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应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发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如《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等等。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图,应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没有的不准开工。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保证工程质量。
三、建立定期质量检查制度。班组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并做详细记录。施工队(工程处)周检查、矿月检查、省局季检查。掌握质量情况,分析质量动态。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按规定逐级上报。
四、认真做好关键工程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重要的隐蔽工程要及时检查,对巷道的几何尺寸、壁后充填情况,井壁材料;房屋基础的几何尺寸,基础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砌体材料等方面,均按有关的质量标准验收,并做详细记录。
五、加强对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钢材、水泥、红砖、焊条 等结构用材,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数据,并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高低压电缆、高压电器及绝缘材料,要进行绝缘耐压试验;对、砂浆和防水等材料配合比,应事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六、加强对设备的检查、试验和试运转工作。设备运到现场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作出记录,妥善保管。设备单机试运转前应制订专门试运转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事前通过业务培训考核。
七、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规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时停工。对查出的问题要向群众公布,并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单位工程验收主要由矿负责进行。重点工程由省局组织验收,司法部直属劳改煤矿指挥部派人参加,必要时指挥部组织抽查,单位工程验收应请地方有关单位参加。
经验收合格,应由主管部门和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在竣工报告上签字盖章。
九、单位工程验收时,必须有技术档案,竣工图和有关的文字资料。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将各项技术资料和施工文件准备齐全,作为交工、验收时的一项必要技术资料,其主要内容有:
(一)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记录。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
(三)巷道的坡度、方位角及中心线等竣工实测资料。
(四)班组质量检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
(五)砌块、混凝土、砂浆等材料的试验资料。
(六)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机构,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省劳改局可在改扩建办公室或在基建处设负责人,各矿必须设立专门组织,班组有不脱产质量检查员。
十一、关于质量的奖罚办法另定。
十二、各矿组织犯人施工的单位工程,亦应严格按上述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省劳改局抽查。
关于直属、联营劳改煤矿物资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物资供应管理适应直属、联营劳改煤矿生产建设不断发展的要求,保证煤矿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特对直属、联营劳改煤矿的物资供应管理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增收节支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树立为劳改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的观点,加强经济核算、综合平衡,积极组织货源,努力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千方百计地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物资供应方针,直属、联营劳改煤矿生产(司法部投资增加的生产)建设所需的物资,凡属国家统配的物资和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物资,原则上由司法部劳改煤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负责申请供应;属于省、市地方分配供应的物资,由省劳改局负责申请供应;市场采购物资则由煤矿自行采购解决。
煤矿建设所需的设备,凡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和单项工程,由指挥部商请有关部门列入国家成套项目,由国家组织成套设备供应,小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国家成套方式供应设备,建设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批准的设备清册,进行自订或通过一般基建渠道订货,但必须事先报经指挥部同意。成套项目供应的品种按国家成套供应目录和煤矿专用设备(包括矿井标准设备)供应目录执行。成套目录以外的机电产品及非标设备,由建设单位自行订购或自制加工,凡已列入成套项目供应的设备,除计划漏报而又急需的外,原则上不得自行订购。
三、物资供应计划采取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办法。国家统配和国务院各部管理的物资,由煤矿根据生产建设计划,结合库存物资,认真编制供应计划,报经省劳改局审核后,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国家批准的计划,把国家分给的统配、部管物资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分配计划,然后将分配指标下达给省劳改局,由省劳改局下达到矿。指挥部按省劳改局下达给矿的指标,组织订货到矿。属于地方供应的物资,原则上由省劳改局根据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供应;各矿自购范围的物资采购计划,要有年、季度具体计划,经同级财会部门的会签同意后执行。
成套项目的设备年度分交计划,由建设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编制设备申请计划,经设计单位校核并由省劳改局审查后,报指挥部提请机械委、煤炭部组织成套项目设备分交,并组织建设单位参加成套项目设备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