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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直属劳改煤矿指挥部制定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暂行规定、地面工程建筑装修标准的暂行规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补充规定、物资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注:凡表中未列入的工程项目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查。

关于直属、联营劳改煤矿地面工程建筑装修标准的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一)为适应劳改煤矿建设的需要,使设计和工程管理工作在建筑装修标准方面有所遵循,不论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均应本着设计布局合理、结构先进、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体现经济、实用、美观的要求。根据劳改煤矿的特点并参照煤炭部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根据矿井井型规模大小、地面建筑结构的重要程度、使用要求和服务年限,制定不同等级的建筑装修标准,作为今后设计、审查、鉴定、验收的依据。
  (三)本规定适用于劳改煤矿(包括露天矿)及劳改煤矿内的洗煤厂、机厂、监舍和警戒设施以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工业与民用地面建筑。
  (四)建筑装修,是指不同等级建筑的室内外装修所选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做法。
  (五)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应本着勤俭建国的方针,合理使用基建投资,对选用标准应严格控制,不得提高工程造价。
  二、工业建筑装修等级标准
  (一)建筑等级的划分
  工业建筑根据生产力的不同,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各等级建筑的适用范围见表1。

                                 表1

┌───┬───────────────────────────────┐
│ 等级│  适 用 范 围                      │
├───┼───────────────────────────────┤
│ 甲等│经部批准的特殊项目                      │
├───┼───────────────────────────────┤
│   │年产≥120万吨的大型矿井(包括露天矿)和选煤厂以及矿区总机厂所属 │
│ 乙等│                               │
│   │各类工业建筑                         │
├───┼───────────────────────────────┤
│ 丙等│年产45—90万吨的中型矿井(包括露天矿)和选煤厂所属各类工业建筑 │
├───┼───────────────────────────────┤
│ 丁等│年产9—30万吨的小型矿井(包括露天矿)和选煤厂所属各类工业建筑  │
└───┴───────────────────────────────┘

  (二)工业建筑装修等级
  各类工业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及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的装修等级,详见表2。

  工业建筑装修等级
                               表2

┌─────────┬────┬───────────────────┐
│         │ 建 筑│  装 修 等 级          │
│ 建 筑 类 别 │    │                   │
│         │    ├────┬────┬────┬────┤
│         │ 等 级│    │    │    │    │
│         │    │ 楼地面│ 内墙面│ 顶 棚│室外装修│
├─────┬───┼────┼────┼────┼────┼────┤
│     │ 绞 │  乙 │ 中 级│ 中 级│ 高 级│ 中 级│
│     │   ├────┼────┼────┼────┼────┤
│     │ 车 │  丙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     │ 大 │    │    │    │    │    │
│     │   ├────┼────┼────┼────┼────┤
│     │ 厅 │  丁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  井 塔│   │    │    │    │    │    │
│     ├───┼────┼────┼────┼────┼────┤
│     │ 其 │  乙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中 级│
│     │   ├────┼────┼────┼────┼────┤
│     │ 他 │  丙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中 级│
│     │ 各 │    │    │    │    │    │
│     │   ├────┼────┼────┼────┼────┤
│     │ 层 │    │    │ 低 级│ 低 级│ 中 级│
│     │   │  丁 │ 普 通│    │    │    │
├─────┴───┼────┼────┼────┼────┼────┤
│         │  乙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         ├────┼────┼────┼────┼────┤
│ 主、副井绞车房 │  丙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         ├────┼────┼────┼────┼────┤
│         │    │    │    │    │    │
│         │  丁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普 通│
├─────────┼────┼────┼────┼────┼────┤
│ 35KV及以上变电所│    │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中 级│
└─────────┴────┴────┴────┴────┴────┘
┌──────────┬────┬───────────────────┐
│          │ 建 筑│  装 修 等 级          │
│ 建 筑 类 别  │    │                   │
│          │    ├────┬────┬────┬────┤
│          │ 等 级│    │    │    │    │
│          │    │ 楼地面│ 内墙面│ 顶 棚│室外装修│
├──────────┼────┼────┼────┼────┼────┤
│          │  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
│选煤厂主厂房    │  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
│          │  丁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普 通│
├──────────┼────┼────┼────┼────┼────┤
│ 空气压缩机房   │    │ 普 通│ 高 级│ 中 级│ 中 级│
├──────────┼────┼────┼────┼────┼────┤
│          │  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
│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建│    │    │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筑       │  丙 │ 普 通│    │    │    │
│          ├────┼────┼────┼────┼────┤
│          │  丁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普 通│
├──────────┼────┼────┼────┼────┼────┤
│ 机电修配厂    │  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
│  厂房      │  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中 级│
│          ├────┼────┼────┼────┼────┤
│矿(厂)修理厂    │    │    │    │    │    │
│          │  丁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普 通│
├──────────┼────┼────┼────┼────┼────┤
│          │  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普 通│
│          ├────┼────┼────┼────┼────┤
│ 其他工业建筑   │  丙 │ 普 通│ 普 通│ 低 级│ 普 通│
│          ├────┼────┼────┼────┼────┤
│          │  丁 │ 普 通│ 低 级│ 低 级│ 普 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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