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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实施12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各级血站的辛勤努力,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缺血问题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献血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方位重视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和《通知》的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偿献血工作,从加强社会管理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把组织领导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列入政府议事日程;要定期、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无偿献血工作,争取党委、政府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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