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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十一五”绩效评估暨“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会议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十一五”绩效评估暨“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会议的通知
(办预函〔2010〕753号)


福建、广东、浙江、重庆等省(市)文物局:
  根据我局重点工作计划,经研究,拟于2010年12月1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十一五”绩效评估暨“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会议。
  “涉台文物保护工程”专项于“十一五”期间设立,中央财政每年支持5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涉台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该专项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大投入,并将保护范围扩大至相关省市,主要用于加强涉台文物的调查登记和认定,建立并完善其保护、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以福建省为重点的涉台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重点维修一批反映台湾与祖国大陆在法缘、血缘、文缘等方面的不可分割的重要文物古迹实证,积极开展宣传展示,促进民间交流;全面开展涉台文物古迹的环境治理和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打造优质的文化环境等。
  本次会议拟对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十一五”期间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对该专项“十二五”规划编制进行调研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省文物局负责涉台文物保护工作的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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