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铜官窑遗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督函〔2011〕681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长沙铜官窑遗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湘文物报[201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场勘察报告,应对原有安防系统情况做进一步说明,并对新建系统和原有设备进行合理规划利用,防止造成浪费。
(二)三台中央主控机如何实现级联,应给出详细说明。
(三)应补充一体化变焦摄像机、激光红外灯、视频矩阵等主要设备经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四)补充说明系统使用摄像机防护罩配置双加温的依据。
(五)应补充安防系统原理图、系统供配电原理图等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
(六)建议优化前端三维声敏传感器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