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计监督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包干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新增开支项目、提高开支标准,要单独设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手续齐全。商务部财务司将不定期地对援外培训班的承办单位、航空代理机构及保险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承办单位、机票代理、保险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司负责解释。
附件1: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及结算方式一览表
附件2:援外培训班包干结算表
附件3:援外培训班表国际旅费结算表
附件1:
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及结算方式一览表
费用项目
| 开支内容
| 结算标准
| 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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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级及以上
| 司局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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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费
| 讲课费、翻译费、教材、教学及实验设备、有关资料、场租、当地交通、实习参观、邮电通讯、安保等费用。
| 具体标准见财行[2008]2号文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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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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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交通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实习参观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 部级官员20天以内每人4000元,20天以上60天以内每人5000元,超过60天的每人6000元。
| 司局级及以下官员20天以内每人3000元,20天以上60天以内每人3600元,超过60天的每人4000元。
| 按细则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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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伙食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伙食费(包括酒、饮料等)。
| 部级班170元/人·天
| 司处级官员班和技术班140元/人·天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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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住宿费。
| 700元以内/人·天
| 300元以内/人·天
| 按标准上限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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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宴请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中方宴请费(包括酒、饮料等),每班不超过2次,中方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学员人数的30%,最多不超过15人
| 部级班:200元/人·次
| 司处级官员班和技术班:150元/人·次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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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零用费
| 直接发给学员的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的日常零花钱。
| 20天以内一次性2000元/人,超过20天部分100元/人·天
| 80元/人·天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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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礼品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学习期间中方赠送纪念品费用。
| 不超过400元/人
| 不超过200元/人
| 按标准上限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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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险费
| 承办单位为培训学员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保费。
| 100元/人
| 100元/人
| 统一办理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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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转交通费
| 学员在中国境内中转地的交通费用(北京、新疆中转除外)。
| 200元/人次
| 200元/人次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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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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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机票款
| 学员从所在国到培训地最经济合理的国际线路机票。
| 头等舱
| 司局级:公务舱 其他:经济舱
| 集中订票,统一结算,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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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中转费
| 经第三国中转,且单程单次中转时间超过6小时或单程累计中转停留超过8小时。
| 300美元/人
| 200美元/人
| 按核定的国别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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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制作费
| 统一制作
| 12元/本
| 12元/本
| 统一印制,标准内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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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费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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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管理费
| 为举办、管理培训班而发生的组织管理费用。
| 按照除国际旅费、税费以外的培训班费用的6%提取
| 按标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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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费
| 每10名外国学员配1名中方管理人员,不够10人按10人计。
| 参照培训学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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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费
| 培训班中方管理人员的食宿费。
| 参照培训学员标准执行
| 按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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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交通费
| 培训班中方管理人员的异地参观实习交通费。
| 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空调客车
| 参照学员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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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税
| 举办培训班涉及缴纳营业税的。
| 以正式税票为依据核销
| 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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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支出
| 上述开支以外,经财政部批准开支的其他费用。
| | 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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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洗衣、理发、邮电通讯等费用
| | 学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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