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深化学习(2010年5月中旬-6月下旬)
1.动员部署。6月下旬,局党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2.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布,进行承诺,接受职工监督。
3.组织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广泛参与(2010年6月下旬-2011年6月底)
以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不断深化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2010年7月上旬,各级党组织要把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每个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安排,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由支部组织在各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组织创新。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党建创新。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2010年、2011年、2012年中央创先争优三大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创设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分别在“七一”前后开展一次集中主题党日活动。
3.点评评议。2011年6月前,局党组成员对分管司室、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每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前,基层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单位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4.群众评议。2011年6月,按照局党组活动实施意见和各单位活动方案的要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单位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5.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可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局党组将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12年5月底前对全局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为全国性评选表彰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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