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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中央部署,从2010年4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党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国工发[2010]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海洋事业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一定要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新争优活动中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适应形势、履行职能,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为推动海洋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我局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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