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对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与监督等方面的新要求。落实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谈话提醒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新要求。突出“四德”、“三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谈心制度,定期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助干部职工解除困惑、理顺情绪,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六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党的工作领导和指导等方面的新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的双向交流,调动和发挥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好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局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坚决贯彻
《条例》,把学习贯彻
《条例》与学习贯彻局党组201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等三个党建文件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抓落实、见成效、促工作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抓党建的责任,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协助局党组抓好落实。
二要抓好学习,注重宣传。局直属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组织
《条例》学习专题培训。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党务干部精通
《条例》,广大党员熟知
《条例》。要充分利用网络、橱窗、简报等多种载体,积极营造学习
《条例》、落实
《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