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筛查质量,我部对2004年印发的《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2010年版)
卫 生 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