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纠正违反规定超标超编配车、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问题。
负责单位:办公厅、财务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服务局
3.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财务司、办公厅、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4.认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负责单位:办公厅、财务司、机关服务局
5.严格控制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
负责单位: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机关党委
6.继续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负责单位:办公厅、财务司、规划司、机关服务局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
(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工作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从政观念。组织开展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负责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
(二)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领导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继续开展巡视监督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部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加强学会、协会、基金会资金管理的监督,纠正和查处在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司、财务司、财务服务中心
(三)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工作任务: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利用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人事司、机关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