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拓展安置途径,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征地批后实施监管。在用地审查中,对未严格履行征地程序、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单一、社保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通过用地审查。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调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
加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公开的力度,主动倾听群众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利益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国土所工作,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规范权力运行和预防腐败新机制,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
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坚持惩防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土资源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高国土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并逐步深化征地制度试点工作,探索缩小征地范围途径和方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出台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有偿用地范围。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和完善多种房地产用地出让模式,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组织开展土地审批制度、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矿业权出让方式的改革试点,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探索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监控体系,努力在治本抓源头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