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全面落实《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利用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四、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尤其是贪污贿赂案件。严厉惩处利用审批权、执法权、督察权、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土地及矿业权市场交易和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财物、经商办企业、干预市场交易活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案件;严肃查办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依据中央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失职、失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施问责。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加强案情综合分析,有针对性的用重点环节和岗位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健全制度规范。善于从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
五、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大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适合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严肃惩治利用职权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以及权钱交易等问题,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二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着力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出让环节,出台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办法和文件,研究出台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推进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或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五是要针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部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扎实开展以“两整治一改革”为重点的廉政专项行动。要切实做到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防范措施、带头接受公开监督、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严格自律。以机关廉政专项行动带动系统“两整治一改革”行动,促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继续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