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套表格按照总局确定的调查期申报。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说明请见附页。“上期金额”为上一调查期的当期数和期末余额数;“本期金额”为本调查期的当期数和期末余额数。
请调查对象确认表格填报正确无误,并在前面的方框内作出标记。
[ ]调查对象情况或联系人等有关详细信息是正确的;或有关信息已变更,但我已纠正。
[ ]我已详细察看本申报表后附的填报说明,并已充分理解数据指标说明部分。
[ ]申报表数据已按要求填写。
[ ]我已保留该表的副本备查。
[ ]我已签名并盖章,确保申报真实、准确、及时。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填写:
初审: 录入: 复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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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贸易信贷申报表填报说明
除非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安排,有关贸易信贷调查对象均需填写本调查表。
一、总说明
1.贸易信贷
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非居民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即由于涉及货物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不包括买(卖)方已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贸易融资(仅指列入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表内的贸易融资,不包括金融机构表外的或有项目,如开立信用证等)。
2.调查对象
指中国大陆境内直接与境外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3.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的概念详见《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
三条的相关定义。除居民以外的机构与个人为非居民。按定义,非居民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视为中国的居民。同样中国居民的境外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视为非居民。
4.申报表结构
本申报表收集调查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对外贸易情况以及规定时点对非居民直接的贸易信贷资产及负债状况等。
本申报表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第二部分为《出口样本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收集指定调查期内企业出口、出口应收及预收等数据;第三部分为《进口样本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收集指定调查期内企业进口、进口应付及预付等数据。
5.计价及折算
本报表以美元计价。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见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统计数据/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或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