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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贸易信贷抽样调查表格和启用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报送数据的通知


  总局信息中心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10-68402434,010-68402536,010-68402220;

  传真:010-68402316,010-68402139;

  内网邮箱:bop@bop.safe。

  附件1:
贸易信贷申报表

  制表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表格发放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国际收支处

  请申报者先阅读以下内容:
  数据收集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发出本申报表或接到开展贸易信贷抽样调查通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调查对象)必须填写本表并报送至负责发放本表或通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
  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为调查对象上报的具体数据保密。
  数据收集目的:您所填写的数据用于编制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及国际投资头寸表,并为国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填报说明:请从互联网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中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填报和报送贸易信贷申报表数据,或以纸质报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分局报送数据。本表申报表正文和填报说明附后;外汇折算率表数据可见www.safe.gov.cn/统计数据/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或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
  时限:请于        日之前,通过系统填报、报送调查期内的申报表数据,或通过加具公章的纸质报表寄送或传真至: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国际收支处(科),传真:         。
  协助:如对本表有疑问或需帮助,请联系:       ,联系电话:      
  感谢:非常感谢您对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填完本表后,请保留副本及有关填报档案备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   (盖章)

第一部分:调查对象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


调查对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外汇局代码及名称

企业海关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行业属性代码及名称

主要贸易方式

主营产品

第一投资方国别及占比

主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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