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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68号)安排,决定举办安全生产调度统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生产调度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打非”及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的工作人员。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

  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以上培训班中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自定名额参加相关专题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业务培训班。

  1.应急值守工作规定及要求,生产安全事故调度快报系统及应急值守体系应用。

  2.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法规及报表制度、事故统计及综合分析。

  3.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解读,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

  5.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月统计、季通报”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

  6.“金安”工程一期中安全生产调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行政执法统计子系统操作和应用。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

  2.解读《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部门规章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和中央财政支持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3.解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安全标准。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现场检查方法及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

  (三)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班。

  1.全国职业健康形势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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