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关于下达《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下达《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请你单位组织、监督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序号 | 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性质 | 制/修订 | 完成时间 | 主管部门 | 技术归口单位 | 起草单位 | 采用国际标准 | 代替标准号 | 备注 |
1 | 20110021-Q-467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 | 强制 | 修订 | 2011 | 环境保护部 | 环境保护部 |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浙江钱江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 | 无 | GB 14621-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