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和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该两期债券”)将于 2011年4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该两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05”,证券简称为“国债0705”,是2007年4月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8元。

  2008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20”,证券简称为“国债0820”,是2008年10月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55元。

  二、本所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25日停办该两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该两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均为2011年4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该两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4月25日除息交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