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履行自身职责。要对照《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分析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对本单位、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易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责任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司)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十二)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失职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责任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十三)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规律的研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责任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十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把“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作为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抓的不紧、落实不够、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部请示报告。部机关有关司局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司局及责任单位)
(十五)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提高对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提高工作水平。6月底,分区片召开各地“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会。10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11月底前,各有关司局和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工作,分别向部“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提交专题报告。各地各单位“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结,请于11月底前报部“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前,部“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责任单位:各有关司局及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