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1年2月28日
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造就一支廉洁从政、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干部队伍,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格执法和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探索建立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供应及市场交易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持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两整治一改革”有力推向深入,努力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一)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题分析。采取召开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认真进行全面梳理和再审视、再完善。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以工作流程为线、工作岗位为点,审视和分析廉政风险点找得准不准、全不全、实不实,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2010年行风政风评议情况和案件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同时,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和部党组“五项禁令”,深入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动整改。各地各单位深化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专题分析情况,于2月底前报部“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专项办、机关党委)
(二)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和完善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对核心业务、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部直属单位大额资金、重大专项资金运行的在线监管;完善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责任单位:利用司、开发司、耕地司、专项办、信息办、机关党委、财务司、人事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