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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燃气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继续授权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燃气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继续授权的通知


国家燃气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你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经审核,现同意对你中心继续授权。你中心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授权证书号:(2011)国认监认字(355)号,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为:燃气表(具体见证书附表)。
  你中心开展的上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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