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认监委要求认证机构对检出农药残留较高的产品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提示相关认证风险。
(三)食品农产品认证日常监管。根据我委2010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要求,34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30个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派出18427人次,检查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7470家,涉及各种认证产品6766个,共发现涉嫌违规行为232起,占受检企业、认证机构总数的1.51%,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整体状况良好。
涉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86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37.1%;主要集中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分别占该种违规行为的40.7%、24.4%和18.6%;二是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52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22.4%,主要集中在有机产品认证及HACCP认证领域,分别占该种涉嫌违规行为的36.5%及21.1%;三是认证机构未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40起,占涉嫌违规行为的17.2%,较为突出的是无公害产品认证,占该种违规行为的30%;其他种类的违规行为39起,占涉嫌违规行为总数的16.8%。与2009年相比,2010年涉嫌违规行为中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比重有所降低,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比例有所上升,同时无公害农产品违规行为增多。
各地质检部门在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中根据我委要求制定了本地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程序,并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专项会议,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认证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监管经验,主要有:一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期准备,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准确的获证企业数,如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国家认监委食品农产品认证查询系统,对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各类获证出口食品企业档案,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摸清辖区获证企业底数,建立了获证企业档案,为有效实施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注重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规范和技能培训,如广东、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均举办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知识培训班,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技术能力;三是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与本单位其他质检工作及重点活动相结合,如山东、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把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与本局进出口食品查验工作相结合,节省成本,简化工作程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与本局“出口食品企业大整顿”活动相结合,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纳入到本局和本地区“质量提升”、“质量兴省”活动中;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认证认可的社会认知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9认证认可日”等特殊时点,对包括食品农产品在内的认证认可知识及管理制度进行广泛宣传,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印发大量食品农产品认证宣传材料,扩大了食品农产品认证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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