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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1号――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

  北京考点:2011年6月27日至7月22日;

  其他考点: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2.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1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2010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考点要求向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上述18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 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14∶00— 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 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试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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