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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

  (一)场地 。
  占地面积,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二)回收拆解设备设施 。
  车辆运输牵引车、称重设备、吊车、升降机、剪切机、总成拆解平台、拆解轨道及翻转机、挤压机、打包机、氟利昂收储装置、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真空吸油机、储油罐、储放容器、存放危险品装置、可用零部件货架、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等。
  (三)管理设备设施 。
  用于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自动化办公、网站建设运行、实时监控录像等的设备设施。
  三、升级改造方案
  (一)项目投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其中设备投资;
  (二)改造内容:对新增或改造设备设施等应列出明细;
  (三)建设进度;
  (四)改造预期达到的目标和实现效益。

  附件3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情况

验收情况

资金拨付情况

项目名称

承担企业

立项时间

项目进度

完成时间

验收时间

通过/

未通过

是/否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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