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期货业与银行间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行业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9]8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证券期货业与银行间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行业标准已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46-2009《证券期货业与银行间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与设计规则》。
二、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