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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批准射箭等12个项目张凯等98人为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批准射箭等12个项目张凯等98人为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体竞字[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相应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批准射箭等12个项目张凯等98人为国家级裁判员,名单如下:

  一、射箭(5人)

  天津:张凯

  山东:李迎辉

  四川:杨晓燕(女)

  宁夏:王志彬(女)

  射运中心:王炼

  二、激流回旋(13人)

  山东:史忠一

  广东:钟慧(女)、欧日升、李磊、袁东

  福建:吴良武、郑培元、杨凯华

  四川:王剑、张波

  贵州:黄俊琪、杨筱竹(女)、朱凯洲

  三、拳击(14人)

  天津:董玉刚

  河北:张国

  安徽:邵峰、朱世峰(女)

  浙江:董克强、单伟

  江西:何剑明

  河南:王宾娜(女)

  解放军:崔永灿、刘建明

  前卫体协:冯晓东

  上海体院:龙跃玉(女)

  沈阳体院:毛瑞秋(女)、赵丽(女)

  四、水球(2人)

  北京:王烨(女)

  江苏:孙红叶(女)

  五、花样游泳(3人)

  天津:陆丽亚(女)、林珊(女)

  上海:黄朝俊(女)

  六、蹦床(2人)

  广西:陈杨

  沈阳体院:刘伶燕(女)

  七、艺术体操(1人)

  陕西:闫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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