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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5
  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材料审定部门意见表

  经审核,      家企业    人;     家培训机构     人;    家企业    项国际认证的申请材料符合《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和条件。
  本单位已核对相关上报材料,上述企业和机构上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以上保证内容如有不符,将承担相关责任。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附件6
  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和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测试平台

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运营

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

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 别

适用范围

企业业务流程

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

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企业运营

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

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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