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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三)各地要及时做好预算,为完成任务目标提供经费保障。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费用为560元/人,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收取。

  (四)在每期结业考试后,中国残联将向各省通报学员学习通过情况。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对各省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工作将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处 赵泰。

  电话:010-68060629。

  附件:1.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011年)

省 份

 2011年任务数(名)

北京

800

天津

500 

河北

500 

山西

500 

内蒙古

300

辽宁

500

吉林

500

黑龙江

1000

上海

350

江苏

800

浙江

800

安徽

300

福建

500

江西

600

山东

600

河南

500

湖北

500

湖南

500

广东

500

广西

100

海南

100

四川

400

重庆

300

贵州

100

云南

100

陕西

400

甘肃

100

青海

100

宁夏

100

新疆

300

大连

300

青岛

200

宁波

300

厦门

200

深圳

200

合 计(名)

1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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