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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六)本年度专项资金采取分批下达方式。专项资金早报早审早下。逾期报来的项目不再受理。
  五、业务联系
  财政部经建司   010-68552511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 010-66558167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010-66558287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010-66558142

  附表1:2011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表2-1:申请2011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表2-2: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收入增量计算表
  附表3-1: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新开)基本情况表
  附表3-2: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续作)基本情况表

  附表1:
  2011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编报单位:(盖章)

奖励资金申请汇总

序号

矿山企业

名称

综合利用内容

主要

矿种

矿山规模类型

收入增量合计(万元)

项目投资合计(万元)

1

      

2

      

3

      

4

      

5

      

 

      

 

      

 

      

示范工程申请汇总

序号

示范工程

名称

示范

内容

主要

矿种

工程起止时间

工程预算(万元)

总预算

自筹

资金

申请

补助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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