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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


  (七)加强与贸易相关的技术标准跟踪和预警。推动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业在关注ISO、IEC和ITU等传统国际标准的同时,密切跟踪重要的区域标准化组织动态,关注其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及早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加强标准类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评议和应对,引导外贸型企业积极关注产品输出地的相关标准动态信息,帮助企业迅速调整适应国际贸易变化的要求。

  三、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八)推进工业产品达标。按照《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企业贯标、达标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扩大达标备案管理的试点地区,协助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达标备案企业的激励措施,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加强组织管理和平台建设,调查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贯标情况,为标准制修订提供支持。

  (九)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组织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开展标准宣贯。结合重点项目的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将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作为工作内容之一,推动企业贯彻执行标准。探索建立重点领域标准贯彻实施效果反馈机制,动态跟踪和掌握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四、完善标准工作机制

  (十)完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继续完善“分工合作、职责明确、联手推进”的标准化运行机制。一是强化与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的会商,积极稳妥推进会商合作;二是加强部省互动,通过试点积极探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标准计划项目的模式,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作用,促进标准化工作与地方产业发展的衔接。三是加强对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和高效的标准化技术组织运行机制。四是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促进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和企业等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十一)开展提升行业标准总体水平研究。继续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现状分析研究。针对化工、冶金、制造等重点行业,深入研究提升标准水平、优化标准布局、加强贯标工作、强化标准管理的措施建议,全面促进行业标准总体水平的提升。

  (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组织结合地方特色与行业特点,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人员素质。积极探索标准主编人员持证上岗和标准化工程师评定制度,夯实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人才基础。加大国际标准化活动经费投入,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选拔、培训、输出、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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