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中国残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残联:
2009年起,卫生部、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国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逐步消除因白内障导致的可避免盲。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系统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工作任务,复明手术效果良好,社会反响积极。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1年将继续为5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为优质、高效完成项目任务,确保患者受益,现就做好2011年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及时间要求
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将对全国50万例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根据2009年、2010年项目完成情况和各省(区、市)需求,我们对2011年手术任务量进行了统一分配(附件1),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地方需求。
2011年项目执行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
二、资金安排
2011年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继续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中央财政为每例手术补助费用800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作好项目协调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管理要求
(一)按进度完成手术任务。2011年继续按进度管理项目(进度要求见附件2)。各级卫生、残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不低于要求。
(二)务必按规定报送项目信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项目进展情况至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附件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定点医院按照规定将白内障手术信息逐例录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把信息报送作为评价各地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定期通报各地信息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