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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省吴江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省吴江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19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长三角舞美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4月18日到江苏省吴江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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