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为丰、王会然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5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王为丰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2009〕717号)、《关于王会然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20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王为丰(身份证号:330621198002201533)、王会然(身份证号:130184198006204521)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