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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意见
(人口监察〔2011〕42号)


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2011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家人口计生委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传达学习,使每位干部职工知晓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廉政建设,为扎实做好2011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认真治理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一)切实把治理以权谋私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带头、权力公开、制度规范、监督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形势分析会,认真搞好自查分析,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大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度,坚决防治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

  (二)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和阳光计生行动。财务司和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应抓紧部署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应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自查自纠。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应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等工作的指导,重点引导基层加大人口计生权力公开、民主评议和监督维权工作力度,有效防治利用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权力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等损害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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