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明希、骆中兴、王洪斌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49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王明希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资证投字[2009-1040])、《关于骆中兴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资证融字[2009]034号)、《关于王洪斌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资证投字[2009-1039])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王明希(身份证号:42010419810807303X)、骆中兴(身份证号:130603197606100317)、王洪斌(身份证号:120101197908283516)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