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大突发类:
虽未引起长时间交通中断或阻塞,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以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局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并造成省域或跨省域公路网内多条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区域性重大阻断事件。
(四)上述三类公路交通阻断信息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报送路况信息的基本内容。报送路况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三类信息。
第五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统一审核、准确及时、网络报送的原则。
第二章 报送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计划类与一般突发类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阻断原因、处置措施等。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路线名称、路线编号、阻断位置(起止桩号、阻断方向)、路况类型、发生(发现)时间、预计(实际)恢复时间、管养单位、行政区划及影响邻省情况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拥堵距离和时间、路产损失等),涉及桥梁、隧道的事件应提供桥梁、隧道基本信息。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阻断原因主要包括:计划性的公路以及桥隧养护施工、改扩建施工、重大社会活动或突发性的地质灾害、恶劣天气、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
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交通管制措施、抢通方案、疏导方案、绕行方案以及抢通投入情况等。处置措施应尽可能详实,并可附带附件同时上报。
第七条 填报计划类与一般突发类的阻断信息时,信息报送格式应符合《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见附件1)的要求。
第八条 填报重大突发类阻断信息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除要求涉及的路段填报单位逐次报送《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外,还应定时汇总区域阻断公路的总体情况、拥堵情况、灾损情况及抢通保通投入情况的累计与即时统计信息,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上报。
第九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主要采取网络方式报送与审核,报送人员通过登陆“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www.chinahighway.gov.cn)的路况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有关报送内容选项要求逐项填报与审核。事件现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010-65292200)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等主要信息及时上报,然后按照时限要求上网补报。
第三章 报送流程和要求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管理和审核工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所管辖路段的阻断信息填报工作。阻断信息由各路段管理单位按照报送时限与内容要求填报后,由省级审核单位负责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然后审核上报至交通运输部,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发布。